贵州水投水务集团绥阳有限公司社会服务承诺 |
序号 | 项目 | 服务承诺内容 |
一 | 水质 | 1.供水水质确保符合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5749-2022)要求。 |
2.水源水质应符合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-3838-2002)规定。 |
3.当发生水质问题时在2小时内处理。 |
二 | 水压 | 城市管网供水压力末梢水正常情况下不得低于0.14MPa。 |
三 | 新户报装 | 1.对于外线连接工程不超过30米,办理时限不超过2.5个工作日完成安装并通水。 |
2.对于外线连接工程超过30米,合同约定完成安装并通水。 |
四 | 抄表 | 按时抄表,抄表准确率达到99%以上。 |
五 | 收费 | 公开水价,按照物价部门确认的价格收取水费。 |
六 | 抢修 | 1.接到抢修举报的,根据事故地点不同,县城区20公里范围内应做到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,20公里范围外应做到6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;各乡镇范围内应做到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。 |
2.DN50及以下管道6小时内修复通水;DN50-DN100管道24小时之内修复通水;DN100-DN400管道36小时内修复通水;DN400以上管道48小时内修复通水;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修复,应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。 |
七 | 管道施工 | 文明施工,施工现场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,施工完毕做到料清场地净。 |
八 | 停水信息 | 1.计划性停水,提前24小时通过媒体发布停水通知(欠费停水除外)。 |
2.水厂计划内设备维修如需降压供水,提前12小时通过媒体告知用户。 |
3.临时性停水,通过公司微信公众号、公司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等进行发布。 |
九 | 停复水业务 | 欠费被停水的用户在缴清水费后,拨打客服热线26223111或26221991或到营业大厅现场办理复水登记业务,办理后3小时内恢复供水。(晚上十点后第二天恢复) |
十 | 投诉建议 | 1.供水设置统一服务电话26223111,受理投诉、举报等相关业务; |
2.接到投诉,公司认真调查处理,并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用户。 |